記者從深圳市人社局了解到,經市政府同意,深圳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2元/小時。新標準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最低工資制度作為國家以法律形式規范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降低社會貧困促進共同富裕的社會保障基礎制度之一,是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體收入、促進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的重要內容。
據介紹,今年以來,深圳經濟運行呈現穩中加固、平穩發展的態勢,在考慮深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社會保險標準等關鍵因素,對標國內其他城市最低工資政策實施情況,廣泛聽取勞動者和企業代表、專家學者以及相關部門意見,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益和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對我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適度上調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加強低收入群體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適度上調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還有助于向市場傳遞增加工資的信號,有利于吸引勞動力,為縮小深圳勞動力市場需求缺口、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帶來積極影響;有助于促進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
據了解,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勞動報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此外,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