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海女子此前稱因準點下班試用期第3天被辭退,后續來了!
3月29日,當事女子發布視頻稱,勞動仲裁勝訴,已經收到了法院寄來的裁決書。前公司需要按照規定,依法支付雙倍賠償金。
新聞回顧
3月2日,上海王女士稱自己在試用期第三天就被辭退,老板給出的原因是前一天下班時間太早。
王女士稱,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是上午9點半到下午18點半。試用期第二天,她于18點33分在公司用電腦給領導發了消息,領導沒有回復,于是決定下班。
結果次日早上,王女士被領導叫進辦公室一頓痛罵,并出了一個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以“無故頂撞上司,工作主動及工作紀律差,不以公司利益為首”的理由開除了她。
面對試用期3天就被開除的局面,王女士認為試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時候她給老板發消息下班老板沒回,所以自己準時下班,所以之后也當如此。
王女士表示,“我跟領導說,你沒回我呀;他說我必須要秒回你嗎?我沒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嗎?”
王女士認為既然老板沒回復,正點下班理所當然,并不是自己的問題,希望公司按法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來源: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