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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時報記者 譚琪欣
“孩子媽媽已經把孩子送回了老家,我留在這里,等一個調查的結果。”11月2日下午,蘭州七里河事件中的當事人、三歲兒童的父親拓先生(化名)告訴健康時報記者。
11月1日,甘肅蘭州七里河事件引發關注。根據蘭州公安七里河分局當天的通報:11月1日13時43分,蘭州市公安局接群眾求助警情,稱有2人在七里河區上西園家中昏倒,其中1名兒童已無呼吸。接警后,分局即派警到場處置,協助群眾于13時57分將2人送往醫院救治,其中兒童搶救無效死亡。經走訪調查、現場勘查及死者血液檢驗鑒定,為使用液化氣灶不當,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根據拓先生自述,11月1日中午,他發現妻子有煤氣中毒的癥狀表現,隨后孩子也出現了大小便失禁的情況,隨后他曾多次撥打120急救電話,但救護車遲遲沒到。拓先生向記者提供的通話記錄顯示,他曾于當天12點15分至13點06分期間,撥打了6通120急救電話。
受訪者供圖。
“由于救護車遲遲沒有來,我們就先抱著孩子到路邊打了一輛出租車,到醫院時已經將近下午2:30分,醫生說來得有點遲了,會盡力幫助搶救。”拓先生回憶說。
根據原國家衛計委發布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急救中心(站)應當在接到“120”院前醫療急救呼叫后,根據院前醫療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從急救網絡醫院派出救護車和院前醫療急救專業人員;不得因指揮調度原因拒絕、推諉或者延誤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拓先生想知道的是,為何撥打了多通急救電話,救護車卻遲遲沒有到?孩子的悲劇是否本來可以避免?
11月2日,健康時報記者多次致電蘭州急救中心辦公室以及調度室,針對患兒父親的疑問,調度室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這個事情我們正在跟進,上一級的領導單位今天一天都在我們單位進行調查,這個事情究竟是什么樣的,一定會真相大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