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據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介紹,為進一步推進落實省市“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提升新建商品房即時辦證率,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鎮江市住建局、鎮江市稅務局印發《關于在鎮江市區范圍常態化開展“拿地即開工、交房即發證”工作的通知》,推出鎮江市“交房即發證”升級版。近期,省廳確權登記局已在全省對此進行了轉發推廣。
記者了解到,自2019年11月鎮江在全省率先開展“交房即發證”工作以來,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將“交房即發證”所涉及的多項業務服務進行細化整合。這項工作,因為讓開發企業和購房群眾享受到改革紅利和“交房即發證”政務服務新模式所帶來的便利,得到了群眾和企業的高度認可。并且,此項工作既是該中心為群眾辦實事項目,也是推進“一事聯辦”再提速、再延伸的重大改革舉措。
中心負責人介紹,為了進一步提高“交房即發證”比率,徹底解決購房者因不能及時辦證在落戶、子女入學、資金周轉等方面帶來的不便,今年上半年,鎮江市自然資源部門在省廳確權登記局的指導下,與該市住建、稅務等部門聯動,在原《鎮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新建商品房“交房即發證”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探索創新“交房即發證”工作舉措。
其間,要求開發企業在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時,將“交房即發證”作為條款明確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使購房人在交房時便具備辦證條件,有效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記者注意到,《通知》中明確要求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載明:“具備交付條件時向購房人提供不動產首次登記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等辦證材料,視為同意與購房人共同申請商品房轉移登記”條款,以合同形式約束開發企業在房屋交付前須辦理完不動產首次登記。由此,真正實現“交房即發證”比率達到100%。
同時,該通知還對“拿地即開工”相關工作提出了更加細化、更具可操作性的實施意見。
鎮江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接下來,中心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推動更多更好不動產業務創新舉措,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不動產登記交易服務,把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訊員 王兵 記者 萬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