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省《食用植物蛋白生產許可審查方案》《酵母及酵母制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水蘇糖生產許可審查方案》已通過審議,并印發。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食品類別提出。《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將食品生產許可分為32大類,除其他食品(3101)國家暫未制定審查細則外,其余31類食品類別均有相應的審查細則。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對食品行業消費需求不斷變化,新的食品品種不斷出現,傳統31類食品類別已經不能滿足食品生產行業的快速發展。
根據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許可分類目錄有關問題解讀中,原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未明確的食品品種,且《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食品明細未包含的食品品種,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可以根據產品的屬性、工藝特點、生產要求等,按照相類似產品審查細則及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審查方案,組織進行審查。
為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工作,促進河北省食品生產行業全面和高質量發展,統一全省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標準,該省修訂了《食用植物蛋白生產許可審查方案》《酵母及酵母制品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水蘇糖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
據介紹,《食用植物蛋白生產許可審查方案》中所稱食用植物蛋白,是指以谷類(如玉米、小麥、大米、燕麥)、堅果及籽類(如花生)、薯類(如馬鈴薯)及其他植物為原料,去除或部分去除植物原料中的非蛋白成分(如水分、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蛋白質含量不低于40%的食品工業用產品(不包括豆類蛋白、棉籽蛋白和菜籽蛋白),根據生產工藝分為:粗提蛋白、濃縮蛋白、分離蛋白、植物水解蛋白、組織蛋白。
《酵母及酵母制品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中所稱酵母及酵母制品按生產工藝和標準可分為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抽提物、其他酵母制品3類產品品種。
食品加工用酵母是用于食品加工過程,以糖蜜或淀粉質類原料為主要碳源,加入氮源、磷源等適宜細胞生長的發酵用營養物質,接種酵母菌種,經發酵培養、分離、過濾、干燥或不干燥等工序制成的能夠發酵產生二氧化碳、酒精或增加食品風味等功能的酵母類產品。
酵母抽提物是以食用酵母為主要原料,在酵母自身酶或外加食品級酶的作用下,酶解自溶(或經分離提取)后得到的產品,并富含氨基酸、肽、多肽等酵母中可溶性成分,根據需要可添加適量輔料進行調配,也可在后期增加美拉德反應工藝,屬于食品配料。
其他酵母制品是指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抽提物以外的酵母加工制品。
《水蘇糖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中所稱水蘇糖,是指以食用植物為原料,經加工提取、精制而成的產品,其主要成分為由蔗糖的葡萄糖基一側以α-1.6糖苷鍵結合了兩個α-半乳糖構成的四糖。
此外,《水蘇糖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指出與水蘇糖生產工藝類似,以食用植物為原料,經提取、精制而成的其他產品(如菊粉、低聚果糖),可參照該方案進行核查,產品明細標注根據具體產品。
菊粉是指以菊苣根、菊芋為原料,去除蛋白質和礦物質后,經噴霧干燥等步驟獲得聚合度范圍2→60的果糖聚合體混合體。
低聚果糖是指以菊苣、菊芋等植物根莖為原料制成的果糖基經β(2→1)糖甘鍵連接而成的,聚合度為2—9的低聚糖。
《食用植物蛋白生產許可審查方案》《酵母及酵母制品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水蘇糖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方案》適用于河北省食用植物蛋白、酵母及酵母制品、水蘇糖等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審查方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相關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上述審查方案自行廢止。
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表示,通過制定《食用植物蛋白生產許可審查方案》等3個文件,有利于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統一全省這3類產品現場核查標準;適應食品生產企業發展需求,提高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推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食品質量安全。(記者楊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