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不僅可以有效盤活農村閑散土地資源,還可以增加農民土地財產收入。那集體建設用地出租最長年限是多少年?
一、什么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什么意思? 2021年10月13日,濟南市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濟南市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試行)》,這一辦法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辦法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做了詳細介紹。
1、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由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倉儲、商業、旅游、娛樂等經營性用途,并依法辦理土地所有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
2、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指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公開的土地市場,依法將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以出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有償方式交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行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應當優先盤活使用空閑、廢棄和低效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
二、集體建設用地出租最長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濟南市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試行)》介紹,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主體是土地所有權人(集體經濟組織)。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租,是指入市主體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租給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一定年限的土地出租合同,并按照出租合同支付租金的行為。土地出租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最高不得超過20年。
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使用、生態環境保護等要求; (2)建設用地來源、土地產權明晰,界址清楚、無權屬爭議; (3)凈地或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權屬明晰; (4)具備開發建設所要求的基本條件。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及入市方式、價格、收益分配等具體內容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居)民代表同意,并形成會議決議。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對老百姓來說,或多或少的都會帶來一些影響,盤活了農村閑置土地資源以及增加老百姓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