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組織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福建省漁業互保協會,29日在該省各重點漁區港口聯合同步開展2021年海洋伏季休漁暨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在福州連江縣黃岐中心漁港舉行。
今年,農業農村部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作了調整,新的制度優化了福建海域的休漁時間,明確要求休漁漁船須要回到船籍港休漁,提出了對非休漁的釣具漁船的具體管控措施。
據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總隊長張思榮介紹,今年是福建省落實國家海洋局伏季休漁制度的第27個年頭,從5月1日開始,福建省將有11338艘漁船參加伏季休漁,6500多艘漁船休漁時間發生改變。
今年,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漁最長休漁時間4個月半,按照調整后的制度,6500多艘漁船延長了休漁時間。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漁具體休漁作業類型為,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
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省海域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桁桿拖蝦、籠壺類、刺網和燈光圍(敷)網作業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小型張網作業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北緯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省海域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
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最長作業類型休漁時間。
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省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省海域為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報農業農村部批準后執行。
4月26日到30日,福建省各級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及漁業執法機構開始伏季休漁前的宣傳動員,重點宣傳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漁船安全生產要求、漁業保險相關政策以及《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
記者了解到,下一階段,福建省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部門將結合海上疫情防控工作,集結福建省近百艘執法船艇屯兵海上開展中國漁政“亮劍”“藍劍”等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漁業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漁秩序穩定。(記者 閆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