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檢察日報、虹口檢察
作者 |王曉陽
教培機構的數萬條學生信息
(資料圖片)
被外來計算機程序抓取保存
原來是公司有內鬼!
一個做“臥底”
一個做“黑客”
兩兄弟最終雙雙被抓獲
經上海市虹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7月21日,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汪某甲、汪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各并處罰金2萬元,禁止汪某甲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校外培訓機構工作。
2022年9月初,上海某教培公司員工紛紛反映,查詢學生信息的內部系統網速極慢。技術部門經分析發現,有一員工id正瘋狂查詢學生信息,大量擠占網速,經排查,該id已多次調出學生信息,在短短20天里發起查詢數十萬次,而持有該id的員工是8月中旬剛剛入職的汪某甲。
同年9月8日,該公司經理到公安機關報警。據該經理介紹,汪某甲是公司的課程銷售,負責協助家長買課、安排學生上課等工作,有員工id賬戶和密碼,可以使用工作電腦登錄內部系統查詢學生信息。該經理表示,“人工查詢根本做不到一天查這么多次,我們認為是計算機程序黑進了公司內網。按這種查詢頻率,實在不敢想象有多少學生信息遭泄露。”
公安機關立案后,將正在公司上班的汪某甲抓獲歸案。汪某甲交代了自己惡意獲取學生信息的事實:“我之前從事過教育行業,知道該行業的工作人員能掌握一定的教育信息,入職公司后,我就通過網絡聯系技術人員幫我做了一款‘爬蟲’軟件,這樣我用我的id登錄系統后,就可以通過軟件大量獲取公司內部信息。”汪某甲說,“有了學生信息,我可以私下賣課,也可以自立門戶,還可以賣給其他人。”汪某甲堅稱是自己一人所為,然而這個謊言卻一戳即破。
該公司經理指出:“該異常id登錄的ip地址都在外地,而汪某甲卻一直在公司上班,他一定有共謀!”警方順藤摸瓜,很快將遠在外省的汪某甲的親弟弟汪某乙抓獲,并在汪某乙的電腦里找到已被下載存儲的該公司學生信息2萬余組。
汪某乙到案后,交代了和哥哥里應外合、合伙作案的事實:“哥哥入職后說平時接觸到的客戶數據有限,讓我幫他一起多弄點客戶資料出來。哥哥向我提供他的賬戶id及密碼等信息,技術人員做好軟件后遠程操作我的電腦查詢。”
虹口區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汪某甲、汪某乙經事先共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計算機程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汪某甲作為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利用職業便利非法獲取單位掌握的公民個人信息,建議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校外培訓機構工作。6月12日,二人被提起公訴。
上觀號作者:上海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