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中國最高人民法院3日發文予以明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共12條,自2021年2月3日起施行。
據此規定,外國人、港澳臺地區居民、經常居所地位于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中國內地公民以及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和組織,可以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電腦端進行實名注冊并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展立案等相關訴訟事務。
規定明確了跨境訴訟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載體、跨境當事人身份驗證、委托代理視頻見證、網上立案流程等,旨在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指引、查詢、委托代理視頻見證、第一審民商事登記立案服務。
例如,通過身份驗證的跨境訴訟當事人委托中國內地律師代理訴訟,可以向受訴法院申請線上視頻見證。法官通過視頻確認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在法官視頻見證下,跨境訴訟當事人、受委托律師簽署有關委托代理文件,無需再辦理公證、認證、轉遞等手續。
再如,跨境訴訟當事人申請網上立案應當如實填寫立案信息,并提交起訴狀、身份證明、公證、認證、轉遞及證據等材料。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訴法院將及時登記立案;無法即時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訴法院將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最高法方面表示,這些舉措體現了中國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立案權利的態度和決心,也將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記者 張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