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制定的《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月1日起即將正式施行,《辦法》明確,銷售方應當按照銷售符合國家機動車管理部門車輛參數、安全等技術指標規定的車輛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如實開具機動車發票,并且按照“一車一票”原則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一車一票”也就意味著,一輛機動車只能開具一張發票,將車輛與發票和后期的掛牌連接起來,有利于對車輛的監管。其中,與其他發票不同的是,機動車發票會自動在發票左上角打印“機動車”字樣。這對于電動車主是一大利好。很多人不知道,電動車其實還分為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前者是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生效實施)的,在交通管理中歸類于非機動車,上路行駛無需考證、無需掛牌。后者則超出了非機動車范疇,具備機動車性能且品牌、型號進入工信部產品目錄,屬于動力來源為“電力”的摩托車,也就歸類于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人有證、車有牌。
兩類車雖然性質迥異,但外表差別不大。對于初次購車的消費者而言,不易從外形上作出判斷。如果商家為了利益加以誘導,原本圖省事買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很可能誤買成摩托車,最終在道路上行駛時被交警攔下。現實生活中有過不少類似的案例,給消費者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
“一車一票”實施后,車輛性質如果屬于機動車,發票會在左上角自動顯示,給予消費者明確的判斷標準。消費者再結合車輛合格證信息,自會對車輛有個清晰、明確的認識。只要是在正規商家,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車輛,斷不會因為車輛性質不明造成誤買。
“一車一票”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減少電動車末端管理的壓力。電動車是“肉包鐵”,穩定性、安全性上,與汽車都存在不小的差距。比如,在騎車戴頭盔的推廣中,按照規定,騎乘摩托車必須戴頭盔,但對于騎乘電動自行車是否戴安全頭盔尚無強制規定,在現實執法中,部分車主以車輛性質推脫不肯戴頭盔。發票直接注明車輛性質,也能從客觀上減少執法的阻力。
此外,根據《辦法》,開具機動車發票要依據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將機動車發票開具信息與國產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車輛電子信息進行關聯匹配。這就意味著,小作坊生產的劣質車輛如果無法進入工信部產品目錄,將因為找不到合格證電子信息而失去開票權利。這也將壓縮電動車小作坊的生存空間,減少市面上流通的超標電動車的數量。長期以來,對于電動車的管理主要集中在末端,前端監管的乏力,將大量矛盾堆積到末端,不但管理難度大、阻力多,而且難以取得長效。
蛇打七寸,“一車一票”的實施從源頭上發力,減少非法車輛涌入,這些措施也將大大減輕末端執法的壓力,提升電動車管理的效果。如此,電動車規范管理的拐點不遠矣! (張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