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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經訊12月26日晚,陽光城(000671)發布公告稱,公司持有70%權益的子公司沈陽光煜恒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沈陽光煜恒榮”)接受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提供的17,000萬元融資展期,期限不超過30個月,同意作為擔保條件:公司將持有70%權益的子公司沈陽光煜恒榮以名下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對該筆融資提供100%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陽光城稱,沈陽光煜恒榮因流動資金不足、無力償還所欠債務導致債務違約,被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目前正積極與各債權人溝通債務清償及相關債務展期事項,公司 本次為其提供擔保是為了保障其相關債務展期順利進行。
陽光城于公告中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參股公司提供擔保實際發生金額為 120.81 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歸屬母公司凈資產 66.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其他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實際發生金額為594.98億元, 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歸屬母公司凈資產 327.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其他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實際發生金額為 22.99 億元,占最近一期 經審計合并報表歸屬母公司凈資產 12.64%。上述三類擔保合計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 738.78 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合并報表歸屬母公司凈資產 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