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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風宏觀宋雪濤/聯系人郭微微
11月6日至20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27)在埃及海濱城市沙姆沙伊赫舉辦。
與COP26相似的是,COP27涵蓋了“減緩、適應、資金、合作”等四大議題。其中,減緩是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碳匯,以穩定和降低大氣溫室氣體濃度,是長期且艱巨的任務。適應側重于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的風險識別與管理,以減輕氣候變化產生的不利影響和潛在風險,更具有現實性和緊迫性。資金是發展中國家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關鍵,發展中國家不是溫室氣體的主要排放者,卻是氣候變化的最大受害者,特別需要得到發達國家的技術和資金支持。
與COP26不同的是,COP27的主要議題更強調發展中國家的訴求,對“減緩”的關注有所淡化。去年的COP26上,1.5℃的目標引發了締約方激烈的爭論,難以調和的分歧使得最終達成的公約并未對“凈零排放和氣溫目標”做出比《巴黎協定》更強的約束。今年的COP27在埃及舉辦,主辦國埃及希望能夠借此機會在氣候問題上更多發聲,為自身爭取到最大利益,成為發展中國家的“領頭羊”,因此會前的目標設定淡化了對2℃和1.5℃的爭議,更多聚焦于非洲、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等發展中國家。
由于目標側重點的變化,會議最終達成的決議只是重申了巴黎協定的溫度目標,指出“與升溫2℃相比,升溫1.5℃時氣候變化的影響將小得多,決心進一步努力將升溫幅度限制在1.5℃”,并呼吁減少未采用碳捕獲封存技術減排的煤電、淘汰對化石燃料的低效補貼,均延用了COP26協定的文本內容,并未在此基礎上取得進一步進展。
會議的最終決議,有三點明顯變化值得重點關注。
一是對削減化石能源的進一步妥協。
決議強調了推動清潔能源組合建設的重要性,不僅呼吁增加可再生能源(renewable),還呼吁增加低排放能源(low-emission)。與談判文本相比,低排放能源是新加入的內容,沒有明確定義,但我們認為很可能涵蓋了天然氣。
COP27期間,印度主張只要求減少煤炭、而忽視發達國家依賴的天然氣和石油是不公平的,提出逐步減少使用“所有化石燃料”(phase down all fossil fuels)。這一提議并沒有出現在最終的決議中,主要的阻力來自石油生產國,也有部分來源于歐盟。歐盟雖然表態支持削減所有化石燃料,但也表態煤炭比天然氣更加高碳,如果將所有化石燃料混為一談,可能會減緩去煤的進度,不希望混淆了優先順序。
年內俄烏戰爭與能源危機使得歐盟對天然氣的態度發生了較大轉變,正式把天然氣劃入了綠色能源的范疇內。
二是“損失和損害”資金機制的建立,這也是大會的一大亮點。
締約方在激烈的爭論后達成了艱難的共識,決定建立新的資金機制,重點關注發達國家的歷史排放責任和對氣候脆弱國家的補償,取得了歷史性突破。
哪些國家需要繳款,哪些國家可以獲得支持,這些議題將是下一屆COP之前要解決的重點問題。目前的爭議在于,發達國家的要求是,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中國、海灣國家以及其他“高收入”發展中國家,援助目標是最脆弱的貧窮國家,也不能涉及責任或賠償條款;而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就出資方和受益方問題明確表態,發達國家負有出資的責任和義務,發展中國家是自愿出資;基金的受益方是發展中國家,但鑒于資金規模有限,應該首先給在氣候變化面前最脆弱、最有需要的國家。
三是中美氣候對話的重啟。
COP26期間,中美發布了一份聯合宣言,承諾加強《巴黎協定》的實施,推動兩國氣候變化合作,為國際談判重啟奠定了基礎。本次的COP27同樣伴隨著中美對話的重啟。
氣候問題是中美關系修復的重要切入點,兩國在氣候問題上的合作領域可能包括水泥、鋼鐵、石化產品等能源密集型商品的通行碳足跡計算,以及甲烷減排,這將進一步打開可再生能源的需求空間,但可能給廢棄處理和傳統農牧業帶來一定的發展約束。
COP27最終艱難達成了共識,各國的利益、矛盾和政治意愿在兩周多的時間內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會議的亮點是“損失和損害”資金機制的建立,變化是世界對天然氣的定位,期待是中美氣候合作的可能進展。
我們判斷,COP27對市場有三個積極影響:
第一,發展中國家有望獲得更多需求資金和資源,加速推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低碳轉型示范區的建設、極端天氣預警系統的建立、基礎設施的改造和加強、抗旱作物的培育與種植,為相關行業打開需求天花板。
第二,天然氣在能源轉型期的關鍵作用被進一步確認,俄烏戰爭后天然氣貿易流向和供需格局的變動或將帶動天然氣管道、儲氣庫、LNG接收站、LNG船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并驅動上游資本開支的增長。
第三,中美對話的重啟將推動外部環境的好轉,有利于風險偏好的進一步修復。
風險提示
中美關系變化超預期;能源格局變動超預期;資金承諾落實程度低于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