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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6日從省醫保局獲悉,《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近日制定完成,將進一步規范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參與監督。該辦法將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省醫保局工作人員說,為進一步調動群眾舉報積極性,切實織密基金監管網,《獎勵辦法》明確把針對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舉報納入獎勵范圍,并按照案值一定比例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同時將獎勵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20萬元,充分發揮獎勵激勵作用”。
為方便群眾舉報,福建省各級醫保部門還公布了互聯網、電話、郵寄等多種舉報渠道。“我們鼓勵舉報人實名舉報。對于舉報人的各類信息,將嚴格保密。”上述人員表示,醫保部門舉報投訴電話為省本級:0591-88612393;福州:0591-88609619。群眾也可將舉報信及相關書面材料郵寄至省醫保局或各地醫保局,或提交至省醫保局網站“局長信箱”。(記者 胡一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