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12月16日訊(記者 林銘珊 通訊員 梁以博 蔡嘉祺)14日,泉州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山美水庫水利風景區內垂釣、游泳等活動以及在山美水庫污染水體、破壞水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
14日下午3時許,泉州市河長辦牽頭組織,由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政監察支隊、市山美水庫水資源調配中心以及南安市河長辦、水利局、公安局、檢察院、生態環境局、九都鎮政府、九都鎮派出所、碼頭鎮政府、碼頭鎮派出所等多個部門派員組成執法行動小組,分成三支小隊,駕駛沖鋒舟,沿山美水庫流域開展巡查。經過1個多小時的巡查,行動小組在山美水庫流域九都鎮和安村高坪水域發現,有數名群眾正在違法垂釣,隨即靠岸進行制止。“在水利風景區釣魚、游泳是違法行為,擅自垂釣、捕撈水產品及游泳等活動,將直接破壞水利風景區公共管理秩序,威脅水源安全。”市水政監察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
啟動簡易程序,第一時間開出罰單。依法制止違法垂釣行為后,聯合執法行動小組將違法垂釣者帶往九都鎮派出所,在進行水法律法規教育后,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福建省水利風景區管理辦法》,對“在山美水庫水利風景區內擅自開展垂釣、捕撈水產品及游泳等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啟動簡易處罰程序,依法開出罰單。“以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前后需要一個多月,如今我們在全省率先啟動簡易程序,即可現場處罰、現場開單,是提升水行政執法隊伍履職能力、執法效能的有力推手,增強了水行政執法的威懾力。”市水政監察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
據悉,根據泉州市河長辦等8部門印發的《泉州市河湖水環境損害事件聯動處置工作制度》要求,由市河長辦牽頭組織,從11月18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山美水庫禁泳禁釣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通過多部門聯動,采用陸路、水路并進的方式對山美水庫水利風景區范圍進行巡查,每周至少巡查兩次。行動啟動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174人次,勸離釣魚人員50人次、游泳人員30人次,調查處理人員19人,水庫周邊釣魚、游泳現象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