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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民宿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福建省近日印發《關于促進民宿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強化規劃引領、放寬市場準入、盤活農村閑置房屋、打造特色民宿等10條措施。
《措施》提出,要把民宿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國土空間、鄉村振興、旅游景區等規劃中,科學合理選址,完善民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支持特色街區、傳統村落、特色小鎮、旅游景區、省級金牌旅游村所在地,依法依規開展民宿集聚區試點和示范區建設,實現“吃、住、行、游、購、娛”一體,推動文化與民宿深度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集成民宿開辦政務服務事項,明確各地推進民宿開辦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實行民宿開辦承諾備案,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屬地管理。鼓勵村集體利用連片閑置房屋打造區域民宿集群,引導民宿經營者加強對傳統藝術、傳統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風情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和傳承,將地域文化、本土文化和現代科技融入民宿建設與經營管理全過程,打造富有文化創意和景觀美學的特色民宿品牌,支持民宿經營者在民宿周邊打造餐飲消費、特色文創等多元化業態,提高吸引力和競爭力。
在財政資金扶持方面,《措施》明確,從有關部門相關專項資金中統籌扶持民宿發展,并向民宿發展較好的區域傾斜,鼓勵各地設立促進民宿發展扶持資金。同時,加強扶持性金融產品開發,積極探索建立民宿投融資擔保平臺、風險準備金制度及信用評級體系;推出“文旅貸”等快服貸產品,重點支持民宿經濟發展;支持“政府+保險公司+業主”三合一保險模式,降低民宿經營意外責任風險;拓寬民宿經營渠道,鼓勵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和國有企業選擇民宿舉辦培訓和職工療休養。(記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