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后,李克強總理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點贊部分城市率先松綁“地攤經濟”。推進“地攤經濟”健康發展順應了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加了就業崗位,“一夜之間”解決了不少困難群眾的就業問題,是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題中應有之義,但“地攤經濟”所攜帶的“垃圾隨地亂扔”“產品質量問題”“堵了不該堵的路”等標簽無疑給城市現代化建設帶來了不和諧因素。因此,就目前而言,針對地攤經濟:一是在政策上保持恒溫。“地攤經濟”應該因縣制宜、因鎮制宜,適度引導,不能搞“一刀切”,目前,針對一些區域,對已經形成的“地攤”約束指導,原則上不應倡導未形成區域創新“地攤經濟”,杜絕衍生一些民生問題,降低群眾幸福感。二是在管理上務求規范。要在適度引導“地攤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相關的制度法規,按照“誰擺攤,誰負責”的原則,解決好環境衛生、交通堵塞等負面問題,并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樹立人人監管的意識,對破壞市容市貌、影響群眾正常生活的“自私地攤”立即停業,著力讓“地攤經濟”在有序地引導下常規化、規范化,而不是曇花一現。三是在質量上嚴格把關。摸索“地攤經濟”發展新模式,引導攤主切實對自己所售商品質量,尤其是食品安全負責任。可以發放“攤位許可證”,逐步推進“地攤經濟”正規化,打造升級版扶風“地攤經濟”。(張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