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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一年度各地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進以工代賑工作情況,近日,福建省財政下達獎勵資金,對成效明顯的7個設區市給予正向激勵。
這7個設區市分別是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獎勵資金用于支持地市建設一批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工程項目建設,推動相關地區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改善、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福建省自建立這一激勵機制以來,每年按照上一年度中央財政預算內以工代賑資金和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的一定比例,安排獎勵資金,以鼓勵各地市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目前,這一比例達到20%。(記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