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2023年福建省文旅經濟發展大會新聞發布會,介紹大會籌備情況、特色亮點以及相關政策。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 陳永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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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近期出臺了《新形勢下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激勵措施》,主要包括5個方面23條措施
資料圖。葉義斌/攝
獲評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
獎勵300萬元
一是激勵縣域文旅經濟爭優爭先爭效,包括支持縣域文旅經濟爭先發展、區域文旅經濟品牌創建等2條措施,如對獲評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的,每個給予300萬元獎勵;
成功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
獎勵100萬元
二是激勵文旅產業延鏈補鏈強鏈,包括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數字文旅發展、文旅新業態培育、民宿健康有序發展、文旅產業園區建設等5條措施,如對成功創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每個給予運營管理機構100萬元獎勵;
入選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試點單位
獎勵100萬元
三是激勵文旅融合和跨界發展,包括支持文旅融合精品打造、“+文旅”融合發展、舞臺藝術與旅游市場融合發展、紅色旅游發展等4條措施,如對入選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試點單位的,每個給予100萬元獎勵;
成功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
獎勵100萬元
四是激勵文旅消費擴容提質升級,包括支持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文旅消費品牌創建、鼓勵省外游客入閩、境外文旅市場拓展、文旅消費環境優化等8條措施,如對成功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的,每個給予100萬元獎勵;
獲評國家5A級旅游景區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
獎勵150萬元
五是激勵文旅市場主體做大做強,包括鼓勵景區提質升級、支持旅行社發展、支持融資渠道拓寬等4條措施,如對獲評國家5A級旅游景區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每個給予150萬元獎勵。(記者 朱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