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巖市財政局發布《龍巖市財政局關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向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的通知》,明確對符合條件的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施減免房租政策。執行期限自發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通知明確,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免除3個月租金。2022年實際租期小于應免除租期的,按實際租期予以免租。
實施主體前期已自行出臺減免政策的,應做好政策銜接,與承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協商解決,但減免標準不低于本通知要求。
實施主體位于市外的出租房屋,相關部門可按本通知向承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也可以執行當地房屋租金減免政策。
減免政策的實施主體為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在房屋租期內,由符合條件的減免對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減免申請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實施主體根據內部審批程序,及時審批承租方減免申請。審批通過后,實施主體應及時書面告知申請承租方并辦理租金減免手續。不符合減免條件的,實施主體要負責解釋。相關單位要認真研究制定房租減免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租金減免工作高效落實到位。對轉租、分租的國有房屋的,實施主體要確保租金減免政策落實到最終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