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若干措施》出臺,明確了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推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等十項措施,為大學生創新創業營造良好環境。
提升能力方面,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養全過程,實施高校教師創新創業能力和素養提升計劃,實施高校“雙創”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劃,建設300門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特色課程,每年遴選不少于2000項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
推進平臺建設方面,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創新創業實踐教學基地等,爭創國家級創新創業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加快建設海峽兩岸青年大學生融合發展和創新創業創造中心。由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免費提供不少于30%的場地給創新創業大學生使用。“十四五”期間立項建設20個左右省級創新創業學院和50個左右省級創新創業教育實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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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可持續發展機制方面,辦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福建省賽,鼓勵大學生參加創新創業類賽事,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給予獲獎團隊獎勵和創業支持。
促進成果轉化方面,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果轉化提供全鏈條服務,對大學生創業企業購買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項目予以補助,支持舉辦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需求與投融資對接會。
提升服務水平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高效便捷登記服務,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創新資源向大學生開放,鼓勵企業為大學生建設創新創業培育中心等。
財稅扶持政策方面,對創新創業大學生減免部分稅收,對國家級、省級創新創業載體免征增值稅等。支持私募創業投資基金投向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
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鼓勵金融機構對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金融服務,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者給予貸款支持,簡化優化創業貸款流程。
引導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引導創新創業平臺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學生創業項目早期投資與投智。
完善保障政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失敗大學生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畢業后創業的大學生可參加社會保險;大學生創業人員可申請參加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
加強宣傳引導方面,《措施》提出實施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選樹、推廣大學生創新創業典型經驗成果。(記者 曾慶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