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省總工會獲悉,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工會工作,福建繼續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工作。
據悉,在2020、2021年實行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支持政策的基礎上,福建將返還政策順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的工會經費返還申請期間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級工會從2023年7月1日起不再接受小微企業工會經費返還申請,并于2023年12月底前結清已審核通過的應返還經費。
記者了解到,工會經費返還對象為,從2022年1月1日期,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2021年11號條件(月銷售額15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其上繳的工會經費繼續享受全額返還支持政策。返還屬于2020-2021年度工會經費的小微企業判定標準仍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執行。
福建省小微企業辦理工會經費返還申請流程請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