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日前,省財政廳等部門印發通知,將全省價格臨時補貼每月最低標準從20元提高至30元,各地可在此基礎上提高補貼標準或擴大補貼范圍。
價格臨時補貼跟物價漲幅相掛鉤,采取“按月測算,按月發放”方式,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或者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我省啟動聯動機制,向保障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有效緩解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價格臨時補貼保障對象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革命五老”人員和孤兒等家庭困難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