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出臺《關于公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均以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新參加工作或從異地調入本市工作的人員,按本人月工資根據前款規定計算繳費基數。其他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無法計算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通知》還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費率為10%,其中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的8%繳納,個人按2%繳納,個人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同時,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政策,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7%執行,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3%執行。階段性降費率期間參保人員醫保待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