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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上午,記者從吉林省臨江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在元宵節即將到來之際,為切實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該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孔明燈”違規經營整治工作,向不法行為“亮劍”。
“孔明燈”是指以固體酒精或其他可燃物為燃料,利用冷熱氣流對流形成動力使其上升的物品。“孔明燈”屬于流動性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到風速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燈罩,一旦飄落到高壓供電設備、通信設施、加油站、液化氣站、林地等易燃地點,極易引發火災,造成重大損失。
該局全面檢查整治,消除隱患問題。執法檢查人員深入煙花爆竹經營戶、便民超市、批發市場等可能出售“孔明燈”的經營場所進行重點檢查。
強化社會宣傳,積極正向引導。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向經營者和現場群眾宣傳有關安全常識及政策規定,告知違規銷售和燃放“孔明燈”的危害及造成危害后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督促經營者增強自律意識,不銷售“孔明燈”,積極引導廣大群眾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積極配合“孔明燈”禁售禁放工作。
在整治行動中,該局暢通舉報渠道,鼓勵公眾監督。利用監管工作群、市場監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明確告知“孔明燈”禁售禁放工作要求,暢通12315投訴舉報熱線,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監督,主動舉報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共同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
臨江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居民要自覺維護公共安全,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孔明燈”,對于發現銷售或燃放“孔明燈”的,要積極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