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食品銷售風險管理,近期浙江省舟山市市場監管局金塘分局根據《浙江省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工作指南》,對轄區內149家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銷售單位和407家小食雜店進行風險等級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截至目前,已完成95家許可單位風險分級評定,完成全年任務的64%。
據悉,金塘分局全面實行“網格化監管+坐標式定位”監管措施,將食品銷售風險分級工作進行細化,聯合金塘13個村食安協管員、網格員,深入調查核實各村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底數,及時更新數據庫,建立完善實時準確的食品經營者主體分類監管臺賬,并根據其經營的類別、規模等情況,按照風險評價指標劃分食品銷售者的風險等級,實行不同程度的監管。
按照分類實施、循序漸進的方式,該局對23家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作為監管重點進行先行評定;將13家中型商超及食品批發經營者作為監管重點開展逐戶評定;對其他食品經營單位及小食雜店等通過結合日常監管、“雙隨機“監管等分步推進風險分級;對于新開辦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首次現場動態因素分級。
在實施風險等級監管的基礎上,該局確定不同風險等級的具體監管頻次,確保較高風險食品銷售者的監管頻次高于較低風險食品銷售者監管。根據2020年度食品監督抽檢、違法行為查處、不合格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監管情況,對轄區內的食品銷售者及時進行風險等級動態調整,并以此作為制定本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的重要依據。
(陳明珠鄭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