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生態興則文明興。敬畏自然,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政法機關立足主責主業,發揮職能作用,協同打好“組合拳”,嚴懲各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傾力呵護綠水青山。
8月15日是首個全國生態日,本報在5版、6版刊發相關報道,展現磅礴法治力量護航生態文明建設的生動實踐。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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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野生動物進來破壞莊稼等情況,您要及時向林業部門尋求幫助,千萬不可隨意獵捕野生動物……”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法官余琦耐心為彭老伯解答疑惑,普及相關法律知識。
這是不久前余琦參與“華西雨屏”探秘,在大熊貓國家公園二郎山喇叭河片區實地探訪棲息地保護現狀時的一幕。
近年來,人民法院依法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供生態司法保護可行方案
在四川,有一條延伸450公里的狹長區域,因為獨特的地理構造,它成為中國的雨霧之極,被稱為“華西雨屏”。這里蘊含豐富的自然資源,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示范區域。
大熊貓國家公園與“華西雨屏”的地域重合度非常高。2021年10月,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設立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作為全國首個以國家公園命名的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法庭,生態法庭將公正與效率放在首位,實施跨域立案,常態化巡回審理案件,探索出一條“巡回審判+修復性司法+自然司法教育”的實踐新路徑。
“生態法庭在全省環資案件審理過程中首次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作出認購核證林業碳匯判決、研發完成‘四川法院熊貓司法碳普惠App’……”細數工作中的創新探索,余琦稱,“兩年來,生態法庭工作人員出行近30萬公里,將生態司法的烙印留在了國家公園的各個角落。”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曾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報告,為包括生物多樣性保護在內的全球環境治理提供切實可行的司法方案。
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準確把握生態系統整體性和內在規律,推動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人文遺產保護地等重點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的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助力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
據最高法發布的《中國環境資源審判(2022)》顯示,2022年全國法院共受理一審環境資源案件273177件、審結246104件。
相關司法規則體系日趨完善
在首個全國生態日當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施行。
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來最高司法機關就環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臺專門司法解釋。
由最高法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國環境司法發展研究課題組共同完成的《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顯示,去年,最高法、最高檢等共計發布司法文件8件,統一環境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標準、細化環境民事訴訟的實體規則;共計發布指導性案例3批15個、典型案例15批144個,涉及公益訴訟、自然資源利用、流域司法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濕地保護等領域,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案例制度,不斷完善以環境正義、風險預防、生態恢復等綠色司法理念為核心的司法規則體系。
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表示:“最高法持續推動法律統一適用,制定森林資源保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環境侵權懲罰性賠償等司法解釋;持續強化環境司法政策指引、加強類案指導,積極配合相關立法工作,就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文物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定研提立法意見,促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法網日益科學嚴密、系統完善。”
為充分發揮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的專業優勢,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水平,最高法今年7月發布司法解釋,回應環境資源審判對專門性事實查明的特殊需求,完善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規則,統一法律適用。
這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若干規定》,就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范圍以及合議庭組成、職責履行等問題予以規范。其中明確:“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可以參與監督生態環境修復、驗收和修復效果評估。”
“恢復性司法是環境司法的重要內容。相較于傳統執行程序,環境修復執行具有更強的專業性。”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份司法解釋作出了有別于一般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特殊規定,即在審理程序終結后,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民陪審員可以繼續發揮其專業優勢,參與后續環境修復工作,彰顯了環境司法公眾參與的理念。
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浙江省湖州市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誕生地。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許婷婷告訴記者:“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來‘抓末端、治已病’,又要堅持‘圖之于未萌,慮之于未有’來‘抓前端、治未病’。”
“為盡早遏制污染環境或破壞生態違法行為,降低違法行為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我們建立了環保禁止令制度。”許婷婷說,另一種環境資源司法中特色的令狀形式為修復令。傳統刑事裁判對于破壞生態或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的刑事制裁,并不能使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恢復,而修復令的出現填補了這一空白。
在積極參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同時,人民法院持續深入推進環境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水平穩步提升。
《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22)》顯示,2022年,司法機關繼續以環境司法專門化為主要抓手,著力破解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效能的體制機制問題,組織機構建設由常態化向整體化延展、工作機制由精細化向集約化開拓、司法規則由法制化向具體化迸發、司法隊伍建設由專一化向一體化推進、司法理論研究由精深化向實質化躍進,遵循環境司法規律、體現集成和協同的環境司法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2022年,全國環境資源專門審判機構數量同比增長12.89%,在系統性、專業性領域“扎根發芽”。
河南、吉林分別設立鄭州環境資源法庭和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筑牢生態環境全方位保護屏障。
重慶、廣西設立巡回(流動)法庭,推進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陣地前移。
司法機關堅持探索多元化工作模式,提升環境司法工作的溫度,創新以生態環境治理多元化為特征的環境司法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