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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8月14日,來自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21家法院齊聚北京市平谷區,舉辦京津冀三地生態保護協同發展研討會,共商生態保護協同發展工作。在與會的最高人民法院及京津冀三地高院領導共同見證下,京津冀三地法院舉行了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集體簽約儀式,標志著京津冀法院司法協同工作進一步深化。三地法院將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和京津冀三地法院聯席會議,對環境資源工作進行統籌和協調,并根據協同發展的重點圍繞重點區域水域,在人員交流、培訓,案例培樹、統一裁判標準等方面展開司法協同工作。
據介紹,京津冀經濟發展的互補性、整體性以及水、大氣、土壤自然環境保護的整體性、不可分性,決定了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司法協作的必然性。早在2016年,京津冀三地高院就共同簽署了《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構建起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協調聯動機制。
在此次召開的研討會上,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與河北省懷來縣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與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與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法院、河北省固安縣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分別舉行了司法協議簽約儀式。下一步,京津冀三地法院將進一步在立案、審判、執行、修復等環節開展動態交流,同時加強新要素領域的探索,注重環境資源案例的培育和選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