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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潘從武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司法廳出臺修訂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系列司法鑒定人專業職稱評審條件(試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系列公證員專業職稱評審條件(試行)》,在新疆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從事公證或司法鑒定業務的執業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職稱評審了。
據介紹,相關職稱評審條件明確,公證員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分別為四級公證員、三級公證員、二級公證員、一級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名稱為初級司法鑒定人、中級司法鑒定人、副高級司法鑒定人、正高級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人職稱按司法鑒定執業類別分為四個專業方向,分別為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環境損害。其中,法醫類的職稱名稱為法醫師、主檢法醫師、副主任法醫師、主任法醫師。其他專業方向在職稱名稱后標注,如初級司法鑒定人(物證類)等。每一級職稱評審條件對申請人法學理論、專業知識、實踐能力、業績成果等條件都在原有基礎上有不同程度提高。
職稱評審條件明確了因受到行政處罰、執業考核不合格、申報材料造假等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職稱評審的情形。要求申請人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并達到課時要求。
據了解,目前新疆全區共有327名公證員,有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575名,已獲得專業技術職稱的公證員、司法鑒定人分別占公證員、司法鑒定人總數的42.8%和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