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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玉璟
近日,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簽署《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司法協作協議》,把推進川藏鐵路這一世紀工程建設司法保障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江出席簽字儀式并致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樹江與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次登簽署合作協議。川藏鐵路西藏領導小組辦公室、西藏鐵路公司相關負責同志應邀出席儀式并致辭。
雙方簽署的協作框架協議共11條,明確將圍繞依法嚴懲涉川藏鐵路建設刑事犯罪、高效化解涉川藏鐵路建設民事糾紛、穩妥審理涉川藏鐵路建設行政糾紛、加強川藏鐵路建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高效執行涉川藏鐵路建設重點工程案件、加強川藏鐵路建設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深化訴源治理協作、加強訴訟服務協作、積極參與川藏鐵路沿線社會治理、統一裁判標準和尺度、開展多形式法治宣傳等開展深度合作。
劉江在致辭中強調,協議的簽訂必將進一步深化兩地法院司法協作,為川藏鐵路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保障,推動兩地法院攜手新時代、護航新征程。兩地法院要以此為契機,在審判執行、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合作,把司法協作拓展到更多更廣領域,為川藏兩省區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簽約儀式上,四川省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林芝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同志圍繞服務保障川藏鐵路建設,加強川藏兩地司法協作作了表態發言。
簽約儀式結束后,兩地法院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同志,圍繞貫徹落實協議,服務保障把川藏鐵路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綠色工程、創新工程、廉潔工程的具體工作進行了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