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已全市禁行黑煙車抓拍可處罰
據悉,該項目由廣東省廣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承擔,計劃于今年年底建成并投入運行,將進一步提升黑煙車違法上路行駛的取證能力,切實打擊機動車排放黑煙的違法行為,為廣州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保駕護航。
2020年7月,廣州市政府印發了《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全天禁止黑煙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通行。黑煙車違規進入禁行區域的,將被罰款200元、記3分。《通告》所稱黑煙車是指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或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的機動車,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號牌的機動車。值得關注的是,《通告》中明確,“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即可判定為黑煙車,這意味著肉眼可見的黑煙,就可以作為處罰的依據,對黑煙車的監管更加嚴格。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今年8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實黑煙車限行區政策,并將現場檢查、遙感監測(包括黑煙車電子抓拍)等方式取得的黑煙車數據或者視頻、照片及時移交給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近年來,通過淘汰黃標車、公交車純電動化工作,廣州有效地扭轉了機動車污染持續上升的態勢,但黑煙車問題仍然存在,成為全市機動車污染的主要投訴和來源之一。2019年,全市共接報群眾舉報冒黑煙車4721輛次,通過遙感監測到冒黑煙車輛572輛次。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黑煙車屬于高污染車的典型代表,同時也是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主要車型,禁止黑煙車上路行駛和進行電子抓拍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具有積極作用。
開展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抽查行動
此外,按照《廣東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要求,今年8月起,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抽查,對機動車生產企業不按要求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執法人員前往黃埔區一重型柴油車銷售點,對該公司銷售的車型主要系族進行現場檢查,包括核查核對隨車清單、污染控制裝置和車載診斷系統(OBD)等,并委托第三方抽樣送檢。生態環境部門表示,下一步將根據檢測數據報告跟進處理,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追溯生產企業及銷售企業責任。(杜娟通訊員穗環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