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19日訊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前三季度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據介紹,山東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形成了《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此次修訂將舉報獎勵最高金額由原來的最高2000元提高到50萬元,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的積極性。
據省生態環境廳一級巡視員葛為硯介紹,今年1至9月,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4.11,同比改善10.5%;可吸入顆粒物(PM2.5)、細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濃度同比均有改善,改善幅度分別為16.7%、9.6%、9.1%、7.4%、5.5%、14.3%。
在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方面,據介紹,今年1至9月,全省153個國控考核斷面中,優良水體數量為107個,占比為69.9%,同比改善7.8個百分點。10市優良水體比例同比改善,棗莊、東營、泰安、濱州、菏澤5市同比持平,濟寧市同比下降。全省國控考核斷面中,無劣Ⅴ類水體,同比改善1.3個百分點。在山東16市中,淄博、濟南、威海等3市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好。東營、濱州、濰坊等3市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好。在全省縣(市、區、高新區、開發區)水環境質量中,東營市墾利區、煙臺市牟平區、淄博市沂源縣、濟南市南部山區、臨沂市蒙陰縣、濟南市鋼城區、煙臺市萊州市、濰坊市昌邑市、棗莊市山亭區、威海市乳山市相對較好。
據葛為硯介紹,2019年,《山東省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出臺,這一暫行規定實施以來,有效激發了群眾參與環境管理的積極性,有力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如今,為了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山東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形成了《山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規定》。此次修訂,拓展了有獎舉報途徑,將“12369”網絡舉報平臺、“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省環保督察熱線(0531—66226110)等舉報方式納入舉報獎勵渠道,并且提高了有獎舉報獎勵金額,將舉報獎勵最高金額由原最高2000元提高到50萬元,并根據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類型、對生態環境危害程度等因素劃分了十個檔次的獎勵,進一步提高群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的積極性。
據介紹,進入10月份,我省秋汛尚未完全結束,多地雨情仍在持續,不久后冬春季枯水期又將接踵而至。為防止秋汛水質反彈,確保水質穩定達標,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指導各地持續開展汛期河湖水質超標隱患排查整治,動態發現和解決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傾倒等突出問題,嚴防污染物被雨水沖刷入河。另外,年底前,全省1593個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廠入河排污口將全部完成規范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