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兩年前在西安順澤自在城買了兩套相鄰公寓,但開發商遲遲未交付。他今年4月去看房時才發現,兩套公寓竟被打通,只有一個門和一個衛生間,當即提出退房。
按合同約定,18個工作日需退還所有房款和違約金利息,但開發商只愿到10月才退還房款。開發商表示,兩套公寓就是這樣設計,當時銷售或沒說清楚。現在手頭沒錢,錢得用在刀刃上,不接受可起訴。目前,雙方仍在協商。
網友紛紛譴責開放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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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民陳先生在那洪大道匯東星城小區買了一套商品房,尚未交付。2019年11月,陳先生發現開發商把這套房裝修成樣板房供人參觀,他認為自己的權益被侵犯。
陳先生說,去年4月,他和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
“2019年11月,開發商把該房做成樣板間,并對外開放參觀。”陳先生說,合同中并未約定該房用于做樣板間供售樓部接待客戶參觀使用,開發商這樣做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
5月24日,記者在該小區看到,陳先生所購房屋的確被裝成了樣板房,房間內多處貼有“非交付標準”字樣。
陳先生說,經過雙方多次溝通協商,開發商同意對他給予“賠償”, 包括樣板房里的室內空調、背景墻、明裝射燈等共計8.5萬元 ,但協議至今沒有簽字。
“由開發商擬定的這份協議說,我同意‘無償’ 讓他改成樣板房,價值8.5萬元的‘賠償’也說成‘贈送’ 。”陳先生擔心簽訂協議后,開發商不履行協議的內容。
5月25日,開發商銷售部謝經理告訴記者,雖然雙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尚未交房,房屋還不屬于購房者 。經溝通協調,開發商同意將樣板房里能送的都送給陳先生。至于陳先生的顧慮,對方表示這種擔心不必要,開發商不會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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