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內蒙古烏海市多名拉煤司機發文章稱,因為超載標準不明,當地貨車司機頻繁因超載而被交警罰款扣車,他們呼吁當地統一“治超”方案。
3月24日,烏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表示,關于貨運車輛超載超限的問題,該市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來執法的。烏海市能源局一位工作人員則稱,應該以交通運輸局規定為準。
頻繁因超載而被罰款扣車
(相關資料圖)
貨車司機稱超載標準不明
據了解,烏海當地的運煤業務大多由物流公司開展,少部分拉煤司機為個體戶,但也通過物流公司接單。此次發文的運煤司機一般都在烏海市內跑短途,從煤礦區運煤到洗煤廠,或者從洗煤廠運煤到電廠。
文中稱,因為超載標準不明,當地運煤司機頻繁因超載而被交警罰款扣車。3月24日,烏海市兩家物流公司的負責人和員工向紅星新聞介紹,當地能源部門通知煤礦、洗選企業、燃煤電廠企業,拉運車輛毛重定為70噸;而當地交警按貨車行駛證上的荷載重量,要求上路的半掛卡車毛重不超49噸,四橋貨車毛重不超31噸。“我們一時也不知道該執行哪個標準了。”
“最近拉貨上路,如果超載了,交警部門就會罰你,有時候開罰單罰款200元扣1分,有時候扣車。”24日,一位烏海市拉煤司機對紅星新聞表示,一旦被扣車就需要另外請別的車卸貨,加上罰款等可能會花費九千至上萬元。
烏海市交通運輸局官網信息顯示,3月13日至19日,烏海市通過非現場執法電子抓拍系統采集違法超限超載車輛。3月21日,烏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烏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發布公告曝光了一批超限超載車輛的車牌號。
“這么多年治理超限超載,我們都在配合相關部門的管理要求,但也希望不同的部門能夠統一‘治超’方案,告訴我們具體裝多少貨才可以上路行駛。”3月24日,另一位烏海市拉煤司機對紅星新聞表示,“超載標準如果能夠明確統一,我們就根據實際情況能跑就跑,不能跑就干脆不跑。”
當地交通運輸局:我們按國家標準執法
烏海市工礦產業園眾多、公路路網密集,2020底,該市曾印發《烏海市貨物運輸車輛超載超限治理辦法(試行)》,其中明確規定,“凡是通行我市公路的貨運車輛,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車貨總質量、軸載質量和車貨總長度、總寬度、總高度限定標準或者超過公路交通禁令標志標明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
3月24日,烏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表示,該市一直是按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規定的貨運車輛超載超限標準來執法的。“如果相關車輛的運輸數據超過標準,數據就會推送給交警去執法。”
記者注意到,交通運輸部2016年8月出臺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明確列出了“超限運輸車輛”的載重標準:二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18噸;三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5噸;四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1噸;五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3噸;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噸。
關于烏海市部分物流公司負責人及貨車司機提及的“拉運毛重70噸”的運輸標準,烏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上述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表示,“相關行業監管單位的具體要求,我們不太清楚。”
烏海市某物流公司負責人對紅星新聞表示,據他了解,烏海市海渤灣區能源局近日在該區洗煤企業微信群中通知過煤礦、洗選、燃煤電廠等企業,“拉運車輛毛重定為70噸”。
隨后,記者聯系上海渤灣區能源局相關工作人員,詢問下發“拉運毛重70噸”相關通知的具體情況。他表示:“沒下正式的文,先預通知一下……我們說‘70噸’是指限重70噸,不能超過70噸,能拉30噸的車我肯定沒讓它拉70噸,沒有硬性規定必須拉70噸。”上述工作人員解釋。
24日下午,烏海市能源局一位工作人員對紅星新聞表示,該局并未制定過關于運煤車輛“拉運毛重70噸”的輸運標準,“我們沒有制定貨車運輸限重標準的職能,超載超限標準應該以交通運輸局的規定為準。”
紅星新聞記者 任江波 特約記者 胡閑鶴
責編 任志江 編輯 王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