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官網,日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并正式印發。依據規定,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地域字段,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也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
據教育部官網,日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學校命名暫行辦法》并正式印發。依據規定,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地域字段,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也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