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后多長時間必須釋放
不批捕后應當必須立即釋放,所謂立即就是當日,最遲不能超過次日。拘留和逮捕這是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的,公安機關決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話,是有著嚴格的辦案程序的,一般會向我國人民檢察院提交出申請逮捕的呈請書,取得逮捕證以后再實施逮捕,但是人民檢察院不一定會對所有的情況都批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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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家屬可以探視嗎
找法網提醒,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家屬一般是不可以探視的。
1.因為案件還處于偵查、審訴、審判階段中,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根據法律的規定,是不能探視的。
2.特殊的情況下,才可以探視的(這種情況是極為罕有的)。但是要經辦案機關的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
三、不批捕取保候審多久能結案
被逮捕后,仍然可以申請取保。不用等判了之后再申請。檢察院提起公訴時間是在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的一個月內,復雜的情況下會延長半個月,因此最長是45天內會提起公訴,法院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話,判刑時間是在二十日以內,最長不會超過一個半月。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