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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劉治穎3月27日,華遠地產(SH600743)發布關于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
公告顯示,華遠地產全資子公司北京市華遠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遠置業”)與青島海信東海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海信”)于2012年3月10日簽署《關于長沙海信廣場項目之合作協議書》,于2013年8月29日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華遠置業持股49%、青島海信持股51%;長沙海信廣場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海信廣場”)資金短缺時,由雙方股東按持股比例負責籌措并同步提供股東借款;長沙海信廣場在歸還股東借款時,應按股東雙方持股比例予以同步償還。
現長沙海信廣場根據業務需要,需補充償還到期貸款所需資金70,000萬元。長沙海信廣場股東根據上述約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財務資助,其中青島海信提供35,700萬元,華遠置業提供34,300萬元。
本次提供財務資助后,華遠地產提供財務資助總余額為170,212.55萬元(截至本公告日,股東大會授權的15億元財務資助額度內已使用的財務資助凈額為44,752.98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6.32%;華遠地產及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財務資助總余額為139,549.29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13.38%。華遠地產提供的財務資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相關公司:華遠地產sh6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