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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3月22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簡稱《規定》)。
《規定》明確,公積金貸款期限以年為單位,普通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且貸款期限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原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已還貸款期限與商轉公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30年,且上述貸款期限之和與申請人申請貸款時的年齡之和不超過70年。
此外,《規定》明確公積金中心每年在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中向社會公布上年度末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根據上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進行動態調整。
上年度末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小于85%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規定的貸款最高額度執行(上浮30%);上年度末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處于85%(含)-95%、95%(含)以上兩個區間時,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分別回調10個百分點、20個百分點,最高額度將回調至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