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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嚴明會12月13日,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81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新鄉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溪科技")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要求公司結合董事長履歷、職業規劃等說明保持企業未來管理層穩定的具體措施及企業發展規劃,防范資金占用的具體措施,并就經營權穩定性作風險提示。
自報告期期初至今,花溪科技除增設2名獨立董事以及因孟凡偉先生逝世而補選孟家毅為董事長外,其他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發生變更。
上市委要求,說明實際控制人由孟凡偉變更為孟家毅及李樹秀,董事長由孟凡偉變更為孟家毅,是否能夠保障董事會職責的正常行使,現有經營管理層是否穩定,是否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構成不利影響。
此外,根據申報文件,董事宋恩玉不是發行人股東,董事孟小芳的最高任職為車間副主任。上市委要求說明,將宋恩玉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的原因和依據。董事孟小芳本人未持股而代他人持股的原因,其擔任董事的背景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