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合指數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其中總市值= Σ(股價×發行股數)。成份股中的B股在計算上證B股指數時,價格采用美元計算。
計算股票指數,要考慮三個因素:一是抽樣,即在眾多股票中抽取少數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二是加權,按單價或總值加權平均,或不加權平均;三是計算程序,計算算術平均數、幾何平均數,或兼顧價格與總值。
上證指數計算規則是什么?
1、指數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所以,選擇樣本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布、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部分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上證指數計算公式:
1、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基期)×1000。
2、調整市值=Σ(股價×調整股本數×權重上限因子)。
計算股票指數,要考慮三個因素:
1、抽樣,即在眾多股票中抽取少數具有代表性的成份股。
2、加權,按單價或總值加權平均,或不加權平均。
3、計算程序,計算算術平均數、幾何平均數,或兼顧價格與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