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召開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的決定
(2021年12月15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
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于2022年1月中旬在福州召開,會期約5天。
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福建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福建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福建省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福建省2022年省級預算;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訂草案)》的議案;其他事項。
因特殊情況需對會議時間作出調整的,授權主任會議作出決定。(作者 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