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10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海南省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由各部門同時印發了10項相關配套性文件。11月1日,海南省新聞辦召開海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制度新聞發布會,就《實施意見》及配套性文件進行政策解讀。
記者從會上獲悉,《實施意見》從總體要求、工作職責、強化源頭治理、完善制度體系、強化行政執法和加強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提出了16條措施,海南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總工會等單位牽頭印發了10項相關配套性文件。
“《實施意見》以保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為核心任務,明確了海南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目標、企業支付工資的主體責任、市縣(區)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具體監督管理職責。”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麗芳介紹,《實施意見》明確了工程款支付擔保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因工程結算糾紛和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主要解決了“錢從哪里來”的問題。
《實施意見》提出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明確所有工人實名登記、簽訂勞動合同、記錄考勤,未實名登記并簽訂合同的人員不得進入工地做工,主要解決了“錢發給誰”的問題。對于“錢怎么發”的問題,海南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明確施工總承包開設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由分包單位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按月代發農民工工資。
出現了欠薪情況應該“怎樣懲戒”?《實施意見》提出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此外,海南還設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制度,明確發生欠薪時,經責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無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門啟用工資保證金或應急周轉金予以清償,將“兩金”作為兜底保障。
《實施意見》提出了創新的監管手段,推進“互聯網+”智慧監管,依托智慧監管平臺對在建項目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過程,適時動態監管。在優化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方面,規范了專戶的開立和撤銷,按照行業、工種等分類設置人工費用撥付比例,降低人工費用撥付標準,有效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在工程擔保方面,允許企業使用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代替現金存儲,有效解決企業流動資金占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