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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拓展困難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省民政廳、省殘聯日前聯合出臺《福建省“福康工程”項目實施辦法》,計劃在今后三年繼續投入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1500萬元,為我省困難殘疾人配置電動輪椅車及假肢等康復輔助器具不少于2500人次。
據了解,“福康工程”是一項通過為困難殘疾人配發生活所需的康復輔助器具,幫助其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公益項目。統計數據顯示,我省肢體殘疾人達到40余萬人,其中低保對象中的肢體殘疾人約3.8萬人。許多殘疾人因為身體條件限制,創收能力弱,基本生活困難,無法滿足自身的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需求。
《辦法》明確,“福康工程”項目的扶助對象是具有我省戶籍并持有效殘疾人證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當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中的肢體殘疾人。扶助內容主要是為符合條件的肢體殘疾人免費配置假肢、矯形器,配發電動輪椅車、站立輔具車、助行器具及護理床等康復輔助器具。
項目遵循受助對象個人申請、各級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康復輔助器具服務承接機構提供項目服務、省級民政部門組織驗收評估的工作流程。由殘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受托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對通過審定符合受助條件的假肢、矯形器配置對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通知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殘疾人證等相關材料前往承接假肢、矯形器配置服務機構進行假肢、矯形器配置。(記者 潘園園 實習生 張嘉慧 宋坤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