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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告人鄭某某以投資建陽區福太陽老年服務中心等名義,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非法吸收資金2000多萬元。
鄭某某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向投資人給出的許諾包括:每月1%至2.5%不等的利息回報,可以優惠價格獲得養老床位,每年可獲得福利消費券等等。鄭某某通過召開推介會以及口口相傳的方式向56人(其中不少為老年人)吸收資金2048.8萬元。
實際上,福太陽老年服務中心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鄭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至案發時止,鄭某某尚余1087萬余元未歸還給投資人,其所承諾的養老床位也并未兌現。最終,鄭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近年來,犯罪分子瞄準老年人的錢袋子,抓住老年人減輕后代負擔心切,且風險防范能力較弱的特點,打著養老的旗號實施非法集資。投資養老項目就是其中一種典型手段。在此提醒讀者,如果投資養老項目,一定要事先請專業人士幫忙考察,避免把養老錢投給虛構的項目或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建陽法院法官鄭琪說。(劉曉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