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福建出臺13條措施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力爭2025年資源化利用率達30%以上
近日,福建省出臺13條措施,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全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30%以上,其中漳州、三明、南平、龍巖在2022年基礎上增加10個百分點以上,其他設區市在2022年基礎上增加20個百分點以上;全省培育10家以上年處理量100萬噸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每個設區市建成1個以上建筑垃圾消納與資源化利用綜合基地。
規范前端收運方面,各設區市要建立管理臺賬,實行全過程管理;分類規范收運行為,對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分別提出規范要求;建立市場收運機制,建筑垃圾產生方向收運企業付費。提升末端處置能力方面,加快綜合基地建設,構建以市級基地為主、縣區級和中小微企業為輔的利用體系;提升技術工藝水平,進廠建筑垃圾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要大力推廣再生產品,強化產品推廣使用,財政性投資項目全面優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完善產品標準體系,更新完善省級再生產品相關應用技術標準;加大產品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優先使用再生產品的積極性。(記者 曾慶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