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最新公示!福建3個先進集體和8位先進個人擬獲表彰↓↓
根據《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評選表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教語用函〔2022〕2號),經基層推薦和基層公示、初審和省(部)級公示、復審等程序,確定了178個先進集體和294名先進個人為擬表彰對象,現予以公示。
(相關資料圖)
公示期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內,如對擬表彰對象有異議,請通過書面形式向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反映,反映情況應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6097445、010—6609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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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
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福建部分
泉州師范學院普通話培訓測試站
莆田市朗誦協會
福建省廈門第六中學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
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
福建部分
鄭文燦 福建師范大學傳播學院五級職員
念 琪 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長
謝兆文 寧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督學,寧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邱煜焜 閩南師范大學圖書館副研究館員
陳朝霞 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副教授、普通話測試站副站長
許海明 南平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與語言文字科科長
鄭曉春 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初等教育學院副教授
方 婧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團委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