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省總工會發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當前正處于返崗用工高峰期,如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近日,省總工會向全省用人單位發布《福建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以此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提示函明確,合理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確需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按《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并依法發放加班工資。網絡餐飲平臺對于連續送單超過4小時的,系統應發出疲勞提示,20分鐘內不再派單。
提示函還要求,依法招用勞動者,不得招錄童工,不對勞動者戀愛、結婚、生育以及性別、民族等方面進行就業限制。平臺企業不違法限制勞動者在多平臺就業。及時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如實告知勞動者相關崗位要求、勞動安全衛生、勞動報酬等基本情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規定雙方權利義務。保障勞動者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科學制定勞動報酬標準,按時足額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建立合理的工資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水平。工程建設和施工單位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發放農民工工資。依法足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各種書面或口頭約定“工傷自負”、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等行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鼓勵平臺企業通過購買人身意外、雇主責任等商業保險,提升就業人員保障水平。(記者 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