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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福建省出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的14項30條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從1月8日起,對新冠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并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愿檢盡檢”;及時調整疫情監測、報告和對外發布等工作;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采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根據意見,全省現有381家二級及以上醫院將全面設置發熱門診,1111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也將全覆蓋設置發熱門診(診室),做到“應設盡設、應開盡開”。(記者 朱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