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記者從省藥監局獲悉,自2021年12月21日至今年3月31日,全省各級監管部門在為期100天的2022年“藥品安全春風行動”中,圍繞藥品安全環節,全領域開展監督檢查,檢查藥械化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47494家次、責令限期整改2903家次、立案查處藥械化案件1256件、移交司法機關8件,為全省藥品安全保駕護航。
據了解,專項行動中,省藥監局加強對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藥品等生產企業檢查巡查;加大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紅外體溫計等疫情防控類以及可用于醫療美容醫療器械注冊人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大棗、蓮子、八角茴香等藥食同源類中藥飲片,金銀花、陳皮、厚樸等疫情防控用中藥飲片生產情況巡查。與此同時,進一步推廣使用“省藥品零售登記與動態監測系統”,對“一退兩抗”(抗生素類、抗病毒類、退熱類)等七大類藥品實施銷售實名登記和報告。截至3月底,全省2.2萬家零售藥店上線該系統,上線率達98%,監測銷售記錄1500萬余條,有效發揮了疫情監測“前哨”作用,有力服務了疫情防控大局。省藥監系統還持續加大對危害藥械化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下一步,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將加快推進“藥品監管能力全面提升工程”實施,深入開展“藥品質量安全放心行動”“醫藥產業發展‘賦能’行動”,強化藥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加快推進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見習記者 羅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