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新開戶單位4886家,新開戶職工15.17萬人;40.3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33.89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81萬筆、81.72億元;支持職工購建房222.03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6343.72萬元……
3月30日,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溫州市住房公積金2021年年度報告》(下簡稱“年報”)。年報顯示,過去一年,我市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繼續穩健運行,繳存、提取、貸款等主要指標持續增長,服務水平穩步提升,一如既往地在職工住房保障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充分展現了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惠民生、促發展等方面的舉措和成效。
實繳職工創89萬人新高
“大河有水,小河滿。”住房公積金“資金池”不斷充盈,是實現公積金良性運行的“源頭活水”。去年,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的努力下,2021年,全市新開戶單位4886家,凈增單位3294家;新開戶職工15.17萬人,凈增職工4.91萬人;實繳單位31936家,實繳職工89萬人,繳存額167.63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1.50%、5.84%、11%。2021年末,繳存總額1305.2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4.74%;繳存余額450.29億元,同比增長8.10%。
截至2019年底,我市住房公積金實繳職工為75.58萬人。2020年、2021年,我市兩年新增實繳職工達13.42萬人。這說明近年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擴面工作卓有成效。
在全市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8.67%,國有企業占7.91%,城鎮集體企業占0.40%,外商投資企業占1.1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5.42%,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28%,靈活就業人員占1.25%,其他占4.91%;中、低收入占98.35%,高收入占1.65%。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8.27%,國有企業占3.18%,城鎮集體企業占0.1%,外商投資企業占0.6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80.5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48%,靈活就業人員占1.60%,其他占5.18%;中、低收入占99.84%,高收入占0.16%。
無論是繳存職工情況還是新開戶職工,中、低收入占絕對多數,這也體現了住房公積金惠民利民的底色。
40.3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133.89億元
提取業務的住房消費時限放寬
年報顯示,2021年,40.31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33.89億元,同比增長7.84%;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9.87%。2021年末,提取總額854.96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8.57%。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7.66%,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9.48%,租賃住房占6.89%,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8.9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0%,出境定居占0.00%,其他占7.03%。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7.95%,高收入占2.05%。
去年,我市對提取政策作了調整,適當放寬提取業務的住房消費時限要求。調整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發生之日起12個月內向管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費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在償還住房消費貸款之日起12個月內向管理機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高層次人才在繳存地、戶籍地購買住房的,可自購房之日起3年內,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時,繼續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既有住宅列入縣(區)級以上政府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并已實施改造的,可憑不動產權證、既有住宅列入縣(區)級以上政府老舊小區改造的計劃、老舊小區改造開工單、老舊小區改造個人支付費用等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發放個人住房貸款81.72億元
為職工節約購房利息支出16343.72萬元
2021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81萬筆81.7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7%、8.21%。2021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3.57萬筆826.33億元,貸款余額437.95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8.32%、10.97%、8.75%。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7.26%,比上年末增加0.58個百分點。
去年,我市統一了市區貸款額度,將洞頭區(含甌江口產業集聚區)原最高貸款額度“雙職工60萬,單職工40萬”調整為“雙職工70萬,單職工50萬”。
在全市掀起招才引才熱潮的背景下,市住房公積金去年也及時調整政策,加大對高層次人才的貸款支持力度。根據去年的政策,我市高層次人才在溫州市區、各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可貸額度在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貸款最高額度可按貸款地住房公積金雙人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申請貸款。其中,在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A、B類人才可全額申請公積金貸款;C、D類及博士人才可按當地最高貸款額度的1.5倍申請公積金貸款。
在外置業的繳存職工也能享受公積金的“政策紅利”。2021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發放異地貸款678筆26394.65萬元。2021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87324.85萬元,異地貸款余額74538.85萬元。
2021年,市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購建房222.03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6.13%。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6343.72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28%,90~144(含)平方米占74.43%,144平方米以上占8.29%。購買新房占74.76%(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02%),購買二手房占25.1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中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其他占0.12%。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28.19%,30歲~40歲(含)占42.76%,40歲~50歲(含)占24.93%,50歲以上占4.12%;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75.87%,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24.13%;中、低收入占97.66%,高收入占2.34%。
實現8個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
設甌江口、經開區住房公積金專窗
2021年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優秀單位”稱號,浙江省“規范化數字檔案室”稱號等多項榮譽。樂清、泰順分中心分別創成“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崗”,洞頭、文成分中心均創成“浙江省文明單位”,等等。
每一份榮譽的背后,是過去這一年不平凡的付出——
2021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系統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管理體制機制“四統一”改革工作,洞頭、樂清、瑞安、永嘉、文成、平陽、泰順、蒼南8個分中心與市管理中心實現了“統一決策、統一制度、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全市住房公積金資金實現了統一管理和有效監管。
2021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系統積極開展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探索和實踐,通過打造全程網辦、代收代辦、多地聯辦綜合服務模式,實現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信息查詢、出具繳存證明、正常退休提取、購房提取、提前結清、開具貸款結清證明、單位登記開戶、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8個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
2021年,更多溫州市民可以在家門口辦理公積金業務。去年,市住房公積金相繼設立甌江口、經開區住房公積金專窗,推進業務政策全市統一,推行公積金服務跨區域“全市通辦”、家門口“就近可辦”。
2021年,市住房公積金通過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推出新的部門“一件事”:全省率先完成機關事業單位基數調整“一件事”,由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在全省推廣;建設新居民“一件事”應用,實現個人自愿繳存聯辦功能;建設國企“一件事”,升級改造公務員“一件事”和企業開辦“一件事”,完成貸款“一件事”在線抵押登記功能,有效提升一體化智治、跨部門協同服務效能。這一年,推進政務2.0落地應用,省定29個公積金服務事項全面接入2.0平臺,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動公積金服務好辦、易辦。
2021年,市住房公積金在數字化改革方面繼續發力,讓“看不見”的改革,提升“看得見”的服務,為優質高效服務群眾提供信息化支撐。建成全市住房公積金資金統一運行管理核算系統,保障“四統一”改革資金高效安全運行;打造“智慧窗”風險管控平臺,在風險防控、精準決策、服務民生等方面實現數字賦能;迭代升級政務服務2.0,改造提升平臺功能,深化流程再造、線上線下融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