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南京、上海和杭州多家P2P平臺相繼暴雷之后,深圳P2P也湊熱鬧爆出炸雷。據統計,僅六月份全國就有46家網貸平臺出現問題,進入七月上旬全國又有32家問題平臺出現。錢寶300億,善林600億,易租寶700億,唐小僧800億,成千上萬的投資者在一場場“雷的盛宴”中,財富被洗劫一空。
“早發現這款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神器,幾十萬的血汗錢就不會輕易被騙了”,投資人張大哥在某金融科技論壇上如是說。其實象張大哥一樣投資被騙者還真不在少數。
易租寶不義,錢寶網騙錢,善林不善,唐小僧并無佛性,投資人被一茬茬地割韭菜。客觀來說,這筆賬不能全算在騙子頭上。縱觀騙子們的場場騙局,其騙術實在算不得高明,基本套路都大致相同。高息作誘餌+低風險承諾,地球人幾乎都知道,這是江湖上慣用的龐氏騙局。但騙子卻屢屢得手,被騙者更是一茬接一茬。難怪有江湖戲言,這年月不是騙子太多而是傻子不夠用。這果真是一個博傻的年代,還是有什么深層次的原因,P2P頻繁暴雷原因到底是什么,眾多被騙者原因到底為什么呢。
一、P2P頻繁暴雷的因素分析
騙子大行其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社會環境方面的,有騙子本性方面的,有政府的監管方面的,當然也有投資者不理性方面的。
社會方面的原因。利益多元化時代,社會財富和資源分配不均衡,“一夜暴富”的神話不斷被演繹。這種社會環境下,一些人的心理失衡,其追逐暴利的行為就不難理解了,這就為騙子的產生創造了必要條件。
監管方面的問題。政府監管的長期缺位導致P2P行業一度野蠻生長,縱觀我國民間金融發展歷程,不難發現其基因先天不足。小貸公司、P2P等民間金融機構,從開始誕生其身份就很尷尬,明明干著金融的事,卻不能算作金融機構,銀監會不管,政府監管不能,失去了有效監管的約束,形成今天的金融亂象也是必然。
投資者個體因素。心態失衡、追逐暴利、風險意識欠缺。這些弱點一旦被騙子利用,便容易上當受騙。更主要的原因是,投資人能力缺乏,導致信息的嚴重不對稱,被動地成為受害者。因此,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是防范金融騙局的關鍵。
二、金融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多元而復雜
當今社會,是一個金融產品多元化和金融信息泛濫化的時代。此場景之下,各種金融產品魚龍混雜良莠難辨,有許發起人在設立公司時就動機不純,有的發起人在“自首”時直言不諱地講,其實自己早在幾年前就已經準備自首了,只是投資人還繼續投資,資金鏈沒有斷裂所以就一直維持著。這是赤裸裸的金融騙局大暴露。
投資人風險意識淡薄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其風險防范能力弱才是根本。投資人缺少必要的風險防范能力,騙子們設局挖坑,投資人很容易上當受騙。
信用風險產生的原理是信息不對稱。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是一個系統性工程,諸如國家信用體系建設,信用立法建設,風險數據庫建設,以及投資人教育及金融科技的物理支持等。這項工程對金融的專業化、信息化與科技化都有較高的要求。
1、首先是金融消費者與金融騙局始作俑者的信息不對稱
事前的盡職調查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重點。統計結果顯示,那些受騙的金融消費者當中,百分之八十的消費者是因為無法識別金融騙局所致。那些騙局的始作俑者有的因詐騙曾經上過“老賴”黑名單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作奸犯科者。如果投資者有一定風險意識和基本風險防范技能,通過可靠的征信渠道,快速查詢并獲取這些重要信息并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2、其次是金融科技的飛速發展與金融機構及金融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
在金融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隨著大數據萃取與挖掘技術以及人工智能技術等在金融風險防范領域中的廣泛應用,一些功能強大并且實用的風險工具應運而生,這些工具科技含量極高且富有創造性。但是很多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對此竟一無所知。
3、在大數據泛濫的信息化時代,原始的盡職調查方法根本不能適應金融業態發展的需要。據統計,要把某項產品或者產品發起人在網絡上作出全面的風險排查,需要上五千多個網站才行,光是法院系統的網站就兩千多個。這對投資者來說,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當金融科技應用于風險領域,信息不對稱問題不再是不能攻克的難題
1、風險預警難題目前是我國金融領域共性問題
我國還未進入征信國家行列。目前僅有的一部信用立法是《征信業管理條例》,全面統一的征信數據庫尚未真正建立。許多征信數據散落在不同的數據產生部門及社會的各個角落,目前仍然缺少權威而全面的統一征信數據庫,人民銀行的征信數據庫數據涉及領域相對單一,社會征信成本高。投資人信息獲取渠道過于狹窄,信息和數據挖掘深度不夠,對于關聯風險、交叉違約風險等多層復雜風險的識別能力較弱,影響了對市場主體實質風險的識別與判斷。
2、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為解決金融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問題提供可能
人工智能技術能夠通過處理結構化數據及非結構化的語言、圖像等信息,改進工作流程、提供新型的產品和服務,并做出數據化或者物理的信息反饋。依賴計算機視覺、語音識別以及自然語言處理三大技術,可以快速完成投資人進行身份識別、產品驗真、風險預測等系列動作。
筆者前不久在上海參加一個金融科技高峰論壇,琳瑯滿目的高科技金融產品其先進性與實用性超出筆者的想象。其中一款“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印象深刻,這是一款集先進性與實用性于一身的信用風險預警類產品。
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有效解決了事前預警難題。平臺集大數據歸集整理和分析于一體,整合了司法、工商、稅務、媒體等二十多個領域一百多個維度的信用數據,數據量更是達到40億,是目前國內權威的征信數據庫。如果需要全面排查一個征信對象風險,只需進入一個網站,使用一個搜索引擎,一鍵式查詢,便可輕松對二十多個領域一百多個維度的風險信息同時進行排查預警。用戶不僅可以在PC端實時查詢,也可以在手機客戶端輕松使用,只需登陸微信客戶端的《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微信公眾號,便可實時、高效地對調查對象進行風險核查。被查詢對象是否有過失信行為,是否涉訴,是否被工商處罰過,是否因偷稅漏稅被處罰,以及是否曾被媒體曝光等二十多個領域的事,可以“一網打盡”。會場上體驗者普遍反應都很好,更有金融消費者反應,早知道有這款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自己那幾十萬的血汗錢也不至于被騙了。
更為奇妙的是,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平臺還具有事后實時預警功能。投資人投資以后,仍然要對投資的產品及商家不斷進行監督和預警,以確保投資資產的安全。投資人可以在大數據綜合風險預警系統中訂制監控對象或產品的關鍵詞,這些監控對象或產品如果在上述二十個領域和一百多個維度當中,不管哪方面出現風險信息,都會第一時間同步以短信或Email方式推送到預訂者事先預留的手機或者電子郵箱當中,便于第一時間發現風險并作出快速反應,把損失可能性降到最低。
四、多管齊下治理金融亂象
整治金融亂象首先要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入手。加強信用立法,加快信用數據建設步伐,建立社會信用懲罰與管理機制,是凈化社會環境,防范金融風險的治本之道。建立“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的良好社會信用氛圍。
強化頂層設計加強金融監管是防范金融風險的必然之舉。國家從民間金融的主體資格、行業定位等方面進行規范,加強頂層設計。另外,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當積極作為,建立信息共享、人才共享和監管協調諸方面常態化監管機制,發現問題及時糾偏。
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是整治金融亂象的主要抓手。金融消費者是最終的市場主體,整治金融亂象理應從加強金融消費者的教育入手。培養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意識,提升金融消費者的風險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市場主體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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